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:以林长制推动“林长治” 写好青山绿水答卷

2023-07-06 17:23:14 金台资讯


【资料图】

茫茫林海听回音,青山绿水是答卷。2022年,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全旗森林覆盖率和植被覆盖度分别达32.92%和80%,森林面积579万亩,地区生产总值达490.9亿元,农牧林草产业总产值达40.58亿元,2022年林长制激励工作获得国家林草局通报表扬。

这是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以林长制推动“林长治”筑牢绿色生态屏障的生动回答。这背后,有乌审旗在“林长制”的探索与实践,更有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坚持和坚守。

三级林长制,层层抓落实。近年来,乌审旗把生态建设作为立旗之本、生存之基、发展之要常抓不懈,以建设国家级三北工程绿化试点旗县、自治区级林长制“抓示范、提质量”示范旗县为抓手,在“林”上做文章、守护绿水青山,在“长”上促实效、压实治林责任,在“制”上求创新、完善保护机制,不断优化林草治理体系,持续提升资源保护能力,蓄力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释放林草力量。创新推出“三个同步走、三个大转变、N个先手棋”的“3+3+N”乌审林长制模式,即旗、苏木镇、嘎查村三级林长同步管理责任体系;促进国土绿化工作由规模化向精细化、由数量型到质量型、由绿起来向美起来富起来三个大转变;加强生态保护推出禁牧、轮牧、草畜平衡管理、林草智能监测、“林长+警长”“林长+检察长”等N项森林资源保护机制,着力建设标准高、示范强的乌审新名片,打造可复制、可推广的乌审经验。

山有人管,林有人护。成事之要,关键在人。自林长制工作实施以来,乌审旗准确把握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性、必要性和实效性,制定出台了林长制工作方案、林长制会议制度、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等,细化了任务与责任,从而建立健全适宜乌审旗的林长制工作体系。构建以旗委、政府领导负责制为核心,实现旗、苏木镇、嘎查村三级林长同步走的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,在全旗6个苏木镇各保护区、湿地、场站、61个嘎查村,设置各级林长94名、副林长78名,聘任护林护草员626名。推行“一长两员”源头管理体系,形成形成责任明确、协调有序、保障有力的保护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机制,实现全旗林草湿资源保护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全覆盖,切实做到一山一水有人管、一草一木有人护。成立了旗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,在旗林草局设置办公室,全面负责和开展林长制日常工作,对林长制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,各单位各部门各林场全面配合,严格做好日常巡护与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管护工作,切实守护好森林资源,让“林有人管、事有人做、责有人担”,推进“林长制”工作行稳致远。

推动“林长制”向“林长治”转变。以林长制为引领,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,统筹推进整体保护、系统修复、综合治理,按照“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”为主的原则,积极保护发展林草资源,持续开展基本草原保护、禁牧休牧轮牧、草畜平衡制度、“林长+警长”“林长+检察长”等N项措施,构建属地负责、党政同责、部门协同、全域覆盖、源头治理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长效机制,建立“绿色乌审 智慧林草”数据管理平台,在国土绿化、林草火灾、资源监管、森林草原退化监测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领域开展智能监测、预警防控,努力构建生态保护新模式,狠抓内蒙古萨拉乌苏国家湿地公园、内蒙古毛乌素沙地柏自然保护区体系建设,高质量完成“护绿、增绿、用绿、活绿”任务,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功能,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,为实现天更蓝、地更绿、水更清的美丽乌审贡献林业力量。

山幽林茂、清泉长流。如今,诗画般山水不断擦亮乌审旗生态品牌,绿水青山已成为“金名片”与“聚宝盆”,绽放着别样光彩。(春风、曹玉霞、陈亮)

来源:乌审旗委宣传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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